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南通 | 公立 | 教育部直属高校
我校作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积极推进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2011年面向江苏省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或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按照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要求,特制定单独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省内已报名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其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达到4C1合格。未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必须先到户口所在地招办参加报名。
二、单独招生选拔方法
我校单独招生采取“文化测试+面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法。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人数 |
学费 (元/年) |
备注 |
1 |
现代纺织技术(纺织品检测与经贸) |
3 |
25 |
4140 |
文理科 考生均可 报考 |
2 |
工程造价 |
3 |
25 |
4140 |
|
3 |
染整技术(染整工艺) |
3 |
25 |
4140 |
|
4 |
新能源应用技术 |
3 |
25 |
4140 |
|
5 |
服装制版与工艺 |
3 |
25 |
4140 |
|
6 |
会计 |
3 |
25 |
4140 |
|
合 计 |
150 |
|
四、报名及志愿填报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凡报名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采用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的形式。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我校校园网后,点击我校单独招生网报名按扭,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资料。
2、报名时间: 1月20日-25日;考生须在1月30日前到高考报名地招办确认报考信息。
3、报名网址:http://www.nttec.edu.cn
4、志愿填报:报考我院考生可以填报2个专业志愿和服从志愿。
五、文化测试科目及时间
文科生和理科生文化测试科目统一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委托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必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的联合测试。
考试时间:3月21日(集中在考生报名的省辖市考试)
六、面试办法
1、面试资格:考生三门文化测试科目等级必须达到2C1D的等级要求;
2、面试组织:由学校成立面试工作组,对具备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面试。
3、面试方式:从面试题库中随机抽取三道题回答,当场打分和评分。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回答问题分+素质展示分。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其中回答问题分满分为120分,素质展示分满分为80分。
5、面试确认:达到面试资格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我院招生就业处进行了面试确认,并交纳相关费用。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作品。
6、确认地点: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南通市青年东路105号)。
7、确认时间:4月16日(安排在面试之前,具体由我院网上通知或请考生提前咨询,敬请关注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网站)
七、录取规则
1、划线办法根据招生计划数、考生考试成绩和报考人数综合考虑。
2、文化测试成绩由语文、数学、英语三门选测科目等级折换为分数,A=100分,B=85分,C=70分,D=40分。
3、考生总成绩=文化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优录奖励分。按考生总成绩,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按各专业录取数,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4、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如面试分数相同,则综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除技术科目以外的四门必测科目和三门文化测试科目的等级录取。
八、优录奖励分
1、学业水平测试除技术科目以外的四门必测科目成绩见A加10分,见B加5分。
2、具有田径、篮、排、足、乒、羽等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每项加50分;
3、具有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证书的每项分别加30、20和10分。
九、日程安排
时 间 |
工 作 安 排 |
1月20—25日 |
考生登录我院单独招生网站报名 |
1月30日前 |
考生到高考报名地招办确认报考信息 |
3月21日 |
考生参加文化课(语文/数学/外语)联考(考点为所属省辖市) |
4月10日前 |
公布文化测试成绩、考生登录学院单独招生网查看面试安排情况 |
4月16日 |
考生现场确认及面试(体育特长生复试) (现场确认及面试地点: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
4月30日前 |
学院单独招生网公布面试成绩、分数线 |
5月20日前 |
录取名单报考试院审批后,在学院单独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
十、学历证书
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校学习三年毕业颁发和高考统一录取学生毕业同等效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文凭。
十一、报名考试费标准
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到我校面试时交纳报名费20元/生、面试费60元/生,如是体育特长生,另交复试费60元/项,以上费用由我校收取。其他考试费用由当地招办收取。
十二、本章程由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3-81050011、81050057
联 系 人:陈老师 陆老师
电子信箱:zhaoshengban@nttec.edu.cn
学校地址:南通市青年东路105号
邮政编码:226007